相信大部分人在去到博物館、美術館、商場等建筑的時候常常會遇到其中部分公共空間不對外開放的情況,明明這片區域是露天的景觀綠化、座椅、觀賞平臺等等公共設施,但是偏偏被一塊告示牌宣布“該區域暫停對外開放”。

?▲不再能上屋頂跑道的西村大院

攝影:劉國威

劉家琨設計的西村大院,在整體布局內,一個巨型跑道,從地面起跑,到二層架空層在內院環繞一周,又到巨構的屋頂環繞一大圈,為大院引進一種動態能量,這種想法很美好。而現實是屋頂的坡道并不是隨時開放的,原本致力于融合城市的架空跑道被鐵欄切斷,也許是為了方便管理,但這也切斷了設想中公共、融合。

?▲建成之初開放給公共體育活動的西村大院

來源:家琨建筑

上海濱江步道,雖然屬于公共部門管轄,但是開發是由不同的地產商負責,地權歸屬的破碎分散造成了潛在的私有化和公共空間缺乏開放性。在濱江步道45公里長的范圍內,存在著大量的禁止標牌,沿河具有良好景觀的公共空間,僅僅只能被用作一個通道。

?▲用于隔離的刀片鐵絲網

來源:《城市中國》“濱江上海”系列

?▲同一條路上不同的禁止標志和路障

來源:同上

因此,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了公共空間的“名存實亡”呢?

“公共空間”是公眾的?還是業主的?

公共空間的設計實在是一件老生常談的事,甚至在很多時候,公共空間成為了各種問題的萬金油解法。場地中一旦遇到空間活力低下、建筑造型乏味、人群缺乏活動空間、地塊商業價值不足等等問題,大家似乎都下意識地用“設計一下公共空間”來解決。

?▲被設計過的公共空間,深圳深灣街心公園

來源:archdaily

在這種情況下,“設計公共空間”本身成為了一種解決問題的通用手段,并且隱含了開發商所期望的要求——能用、能看、能提升地塊價值。所以設計師在完成這項任務時,無論是公式化的模板套用還是別出心裁的設計創作,都必然圍繞著這幾項要求進行。

可以預見的是,這類完成了“任務”的公共空間自然美觀,也能夠滿足人群、商業的需求,甚至因為具有設計感在宣傳中成為噱頭。然而,當它們被移交到實際管理層面時,這類公共空間又常常是難以被完全投入使用的。

設計方為了滿足開發需求而設計的種種開放空間,雖然完成了“任務”,卻把后期管理的難題拋給了管理方。安全、規范乃至各種管理上隱形成本的出現,注定了“公共”本身潛藏著無從平攤的風險和費用,“公共”最終也只能是符號上的存在。

?▲符號化的公共空間,旭輝華北·禮物公園的商業區域

來源:mooool.com

為什么難以實現“公共”

當我們談論公共空間的運作,尤其是談及公共空間中的種種問題時,管理方始終是不能繞過的一方。當然,這一方通常不干什么好事,要么空間破破爛爛的也找不著人維護,要么直接一刀切把空間鎖起來不讓人使用,哪怕是稍微人性化一點的,也只是控制好明確的使用時間,到點關閘。

?▲沒有圍護被破壞的小區綠化

也許我們會覺得這樣的管理是值得被批判的,但站在業主方的角度來看,似乎也有他們的道理。

A)安全問題

在關乎公共空間的所有問題中,安全都是被放在第一位討論的,也是最難被界定責任的。在大多數時候,“假如出事了到底算誰的責任”都是高懸在管理方頭上的達摩克利斯之劍,即使事故本身存在著明確的法律責任界定,后續可能出現的維權、道德判定等游走在法律邊緣的糾紛都是難以規避的風險。

?▲上海科技館母女墜樓事件發生地

來源:sohu

這種情況下,一旦存在著安全風險或出現某些前車之鑒,管理方在不愿意增加管理成本的前提下,保險起見便可能直接將公共空間關閉,禁止使用,從根源上解決問題。

B)管理成本

即使管理方愿意承擔來自安全方面的未知責任,但只要空間投入使用,便需要額外安排人員進行管理,包括但不限于維持秩序的安保人員、清潔環境的環衛人員等。在使用的過程中,管理的“程度”又成為了新的問題,空間怎么用、誰能用、什么時候用都被嚴格規定,管理人員嚴守的條例和使用者的需求相沖突,又產生另外的溝通成本。

?▲小區保潔、安保人員

這額外產生的管理成本是公共空間隱形成本中難以避免的一部分,但這部分成本只能歸屬于管理者的私人成本,而不能另辟所謂“廣場管理費”、“廣場清潔費”之類的明目,管理方只能將部分公共空間商業化或從另外的收費明目中進行挪用,從而維持平衡。

C)折舊成本

在空間被順利使用后,新的問題又接踵而來——空間折舊。

空間被使用,自然會產生損耗,無論是作為基礎設施的座椅、欄桿還是周邊的綠植、草地都會產生折損,使用者的體驗和因公共空間而提升的商業價值也開始大打折扣。這時管理方又開始面臨難題,空間舊了到底修不修?不修——宣傳與實物不符還總是接到投訴;修——沒有明確的收費名目,只能將“公共”的折舊成本變為私人成本自己吞下。

?▲損壞的公共設施

因此管理方與周遭的分歧是,明明空間被使用時它是毫無疑問的屬于“大家的公共”,可當空間需要維護管理時它又自然而然被推委默認成一種“私人的公共”。

D)空間的商業化

而即使公共空間被明確地定義了,在實際使用過程中它又是否能保證自身的公共性呢?答案顯然是否定的。

最常見的例子莫過于商店外擺,咖啡店、面包店之類的商業會在店門外或廣場空間上擺放露天桌椅和遮陽傘,為公共空間構筑了一種表面的愜意。這些家具自然不會一字一句地標明使用者必須消費才能使用,但家具上明顯的logo、店員頻繁經過的“是否需要點什么”的提醒,都散發著強烈的消費傾向和歸屬隱喻。

?▲城市餐廳與咖啡廳的商店外擺

這些東西的存在意味著,這絕不是一處純粹公益開放的公共空間,而是帶有明顯的功利性和人群劃分,我們都約定俗成地遵守著,只有完成消費的人群才能在此處獲得心安理得的“公共”。

B)管理成本

除此之外,更直白的對“公共”進行破壞的行為或許是樓盤中的“偷地”行為。在居住區的設計中,資方往往會要求設計方多設計“灰空間”,明面上用作公共功能,實則以此增加投影面積。而在最終書面的面積計算中,投影面積只算一半,資方則因此增加了實際面積。

?▲江南墅小區中的灰空間

來源:archcollege

這多出來的面積,自然不可能是真正的公共空間。它大概率會被圍蔽起來,成為室內空間,被出租或用作其他用途,從“公共”走向“私人”。

真正的公共性:

公共空間不僅僅在于空間本身,還包含空間維護、管理,安全責任等等。“為誰所有”和“為誰所用”緊密聯系在一起,由此,公共空間的公共性不在于空間設計是否公共,而在于維持這個空間的資源是否公共。

?▲不對外開放的公共廁所

來源:豆瓣小組飛鳥絕

隨著企業、集體等在城市建設和管理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,公共空間的權屬變得越來越復雜多樣。如果一個公共空間由政府或其他公共機構負責維護和管理,政府可以通過制定相關法規和政策,投入資金和人力資源來保障公共空間的維護和管理,從而確保公共空間能夠長期穩定地發揮其公共服務功能。

如果由個人利益主體承擔維持公共空間的運轉,那么其必然會在其他地方尋找收回成本的途徑,可能會采取一些商業化手段來賺取利潤,從而削弱了公共空間的公共性質。如果沒有資金回流渠道,那么欄桿封阻起來會成為這個公共空間的宿命。

?▲商業化的公共空間

?▲設置隔離帶的街角廣場

因此,不是所有的公共空間,都是“公共品”。后者指代的是由政府部門所提供的公共服務,而前者涵蓋的范圍卻很廣,以至于常常讓我們忽視了背后的實際權屬,以及要算的經濟賬——即便是政府部門在布置公共品時也需要考慮到這點。

所以,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,公共空間如何實現真正的公共性?其難點恐怕不在建筑師這里。

參考文獻:

[1]?“公共空間”的迷思:除了貫通,上海濱江還需要什么?

https://www.douban.com/note/701008083/?_i=4042436xqtyNCA

[2] 朱濤. 新集體:論劉家琨的成都西村大院https://www.archiposition.com/items/20180525101212

[3]?規劃科普 | 何為公共空間?

https://m.thepaper.cn/baijiahao_17613472

圖片說明:

除文中已注明圖片,其余部分圖片來源網絡,版權歸原作者所有

文 | 裴七 & 一加

指導 | 尤加利葉丶

編輯 /?白雎? ?

審核 /?言西早

本文經授權轉載自公眾號:一只建筑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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